据了解,王先生在北京汽车租赁行行骗的程序和手法如下:
■ 乔装打扮,树立虚假“信誉”。从2010年8月开始,周亮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,先后在市内各大租车行租车。为了博取信任,他假扮成二手房老板、建筑公司老板、富商,利用这些虚假的身份,顺利租到了包括“奥迪”在内的轿车。
本市某租赁公司负责人在介绍情况时说:“王先生3个月以来‘信誉’一直很好。今年3月18日,他的朋友邹峰来租价值30余万元的奥迪A6,由于车价较贵,遭到了租车行的拒绝。后来经周亮介绍,租车行才将奥迪A6租给了邹峰。”另一家受害汽车租赁公司职员陈某也说:“我们一直相信周亮的老板身份是真实的,他每次来都要好车,我们想毕竟人家出去做生意,坐车要有档次。”陈某还称:“刚开始周亮按时交租金,每月也定时把车开回来保养,有时还自费到汽车美容店保养,大家都觉得他特别耿直。”
其实,邹峰就是王先生诈骗团伙的成员,两人配合演了一出“双簧”,王先生用自己的“信誉”担保了邹峰,而邹峰在得到奥迪车的第二天就将其转卖,与团伙其他成员分赃后潜逃,由周亮留下继续行骗。
■ 以小“赢”大,放线钓鱼。周亮在租车时,先交纳小额的租金租车,如以5000元/月的费用租一辆桑塔纳轿车。同时,为了博取“信任”,他经常给租车公司员工带去一些礼品,以示自己的富有和大度,从而取得汽车租赁公司的信任。在周亮的掩饰下,租车行员工普遍认为他很厚道,对人亲切。
■ 拆东补西,连环诈骗。为使骗局不被揭穿,周亮使用“租车-押车-骗钱-还债-再租车”的手段,用后面骗来的钱归还前面的租车款项,拆东墙补西墙,一环扣一环。